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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节出游崴了脚 耽误旅游谁埋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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卜、小坏 发表于 2012-2-9 10:48:4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         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春节期间出门旅游已成为不少人过节的一种方式。旅游途中,因门票、住宿、意外伤害等原因引发纠纷也屡见不鲜。
近日,家住邹平的刘女士到邹平县消协投诉,称她在春节期间,随团到海南旅游,在旅游途中因不慎崴伤了脚腕。当天,在导游的帮助下,找了一家小门诊进行医治,前后共花去按摩费、医疗费600余元。
接下来的几天,她也没按事先的旅游线路进行游玩,只能呆在宾馆之中等待脚腕的痊愈。面对美好的景色却无法欣赏,刘女士自感倒霉,回来后就去找旅行社要求赔偿按摩费、医疗费600余元,并退还其因为脚伤而耽误旅游的几天费用。
旅行社工作人员说:“旅行社未与其签订人身意外保险,崴伤脚腕纯属个人不小心所为,概不负责。至于受伤几天间的旅游费用,我们早已经支付了,所以也没法退还。”在双方争执不休的情况下,刘女士投诉至邹平县消协要求还其公道。
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该旅行社联系,对刘女士投诉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,出团记录、保险合同、治疗单据确认情况属实。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,旅行社赔偿了刘女士治疗脚腕的部分按摩费、医疗费300元,退还了受伤期间未参加旅游的景点费、乘车费共计32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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